佛山户口迁入条件2020,入户找人开户口咨询办理落户

更新时间:2020-05-278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574474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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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介绍
(一)录用、招聘、调动人员入户
  1、经市(区)政府人事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、招聘、调动的,其本人可申请入户;
  2、由市(区)政府人事局、人才服务中心确认,市(区)机关、各类企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、招聘、调动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中级专门人才,以及经市(区)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(交流)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,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入户;
  3、由市(区)政府人事局、人才服务中心确认,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,男50周岁、女45周岁以下的,本人可以先落户后就业。
  (二)在我市兴办实体、公益事业入户
  1、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,年纳税10万元以上,并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人代表、合伙人(股东)及其父母、配偶、未婚子女可申请入户;
  2、外商、华侨和港、澳、台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,年纳税15万元以上,或为我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,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父母、配偶、未婚子女入户。
  (三)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
  在我市经商、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,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:
  1、连续在我市经商、就业,暂住7年以上;
  2、连续在我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;
  3、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,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,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;
  4、为我市社会治安、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,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、嘉奖,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、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。
  (四)购入户
  1、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(不含二手房),已办理房产证的,本人及其父母、配偶、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。
  2、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(不含二手房),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,本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(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)可申请入户:
  (1)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、技师以上资格的;
  (2)在我市投资、兴办企业,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;
  (3)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。
  (五)直系亲属投靠入户
  1、夫妻投靠入户
 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,不受婚龄、年龄限制。
  2、父母投靠子女
  以男满60周岁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(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)、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,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。
  3、子女投靠父母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fs.sojixun.com/zixun/z574474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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